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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15 阅读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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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律师

  北京中雄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雄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多数工作人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聘有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家教授和公、检、法的离退休人员组成的法律顾问团,为北京中雄律师事务所的业务保驾护航,并成立北京中雄律师事务所重大疑难案件部,专业代理各类重大疑难案件。

  服务领域:法律顾问、经济纠纷、民事纠纷:工程建筑、房地产、房屋买卖租赁、拆迁、物业、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商事仲裁、侵权、医疗、疑难诉讼、保险索赔、交通事故等。知识产权。劳动争议仲裁、诉讼。证券、期货、现货、基金。金融、PE/VC投融资、私募股权投资、信托、主板、创业板IPO。国际贸易和信用证合同纠纷、涉外贸易。刑事辩护、代为取保。行政诉讼。组织法学专家咨询论证。

  北京中雄律师事务所重大疑难案件部。为了解决人民没钱打不起官司,和花钱打不赢官司的后顾之忧,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和有资产人担保的情况下,实行先代理后收代理费(律师出去办案的交通食宿费必须先交)。先代理后收代理费的规定以合同为准。

  医疗纠纷律师

  一、遇到医疗纠纷后,患方第一步要做的是封存复印病历。

  (一)封存病历的定义

  病历是由医院保管的病历资料,发生医疗纠纷后,为了避免医疗机构对病历进行涂改、伪造、隐匿,患者及家属复印和封存病历资料,这样可以有效避免病历原貌被改变,使得病历资料的真实、完整性不受破坏。

  封存病历时封存主观病历资料要求医患双方都在场,即可以封存病历原件,也可以封存病历复印件,封存的病历资料由医院保管。患者最好要求医院出具病历已封存的证明材料,以防止医疗机构单方面拆封可能。

  (二)封存病历的步骤

  1、提出封存要求:到医院医务处(科)提出封存病历的要求,如果遭拒,可向该院所在地区的卫生局医政处(科)举报,要求卫生行政机关督促医院履行义务。如果是在下班以后要求封存病历,可以要求值班医生通知医院总值班到场,共同进行病历的封存。

  2、点清病历页数:病历调来后,由于医院一般会依据条例拒绝患方阅读的要求,而且病历内容多,专业性强,患方也很难在短时间内看明白,所以患方需要注意的是清点病历页数,并在封存的信封上注明。

  3、封存袋背面列清封存内容目录,如:病程记录、手术记录、护理记录……,并注明封存为完整病历还是不完整病历,如为不完整病历,最好注明还有哪些病历未封存。

  4、封存及保管:病历放入信封或文件袋后,用胶水粘牢所有开口并贴上封条,然后双方在封条上盖章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封存的病历资料按照条例的规定,由医疗机构保管。

  (三)特别提示:

  1、对于已经出院的病历,可以要求封存病历原件;对于患者仍然在住院治疗期间的,为了不致影响医院对病历的使用及管理,可以封存病历的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2、在封存病历资料前,应当先复印该病历资料(复印件上应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否则,拆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复印的,要将该病历资料再次封存,会对取证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病历已经不区分客观病历、主观病历了,所有病历都可以复印。根据法律规定,它包括门诊病历、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病程记录、会诊记录、各种讨论记录、知情同意书、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等。

  3、另外如对病历以外的其他物品需要鉴定,也一样要封存。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用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委托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委托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  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血站派员到场。

  4、现场实物封存后医疗纠纷已经解决,或者患者在现场实物封存满3年未再提出解决医疗纠纷要求的,医疗机构可以自行启封。

  5、在有限时间范围内,医患双方可随时共同解封病历,但必须参与封存的人员到场后才能解封,如相关人员不能到场,其他人必须出示相应授权委托书才能参与解封。大部分解封是在医调委或法院解封,因为此时要走入下一步程序——司法鉴定。

  二、促成调解。

  一般来说,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是不会主动提出调解的,要想调解成功,还需患方主动提出并给一定的压力。

  1.向医疗机构医务科或安全办提出诉求,诉求最好是书面的,内容主要有:

  ①指控出医院的主要过错,但不要过于详细,以免调解不成走诉讼程序被医疗机构提前准备;

  ②指出患者遭受的损害,包括身心损害和经济损失;

  ③提出具体赔偿,需要有赔偿明细和依据,不能信口开价。

  2.如医疗机构拒绝调解,要求行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再调解,而患方又不愿鉴定的话,需采取一定的措施给医院施加压力,方法有很多,但需避免构成“医闹”:

  ①合法的收集证据,如封存复印医疗病历,收集监控记录,录取与医务人员的谈话记录,营业场所拍照等。

  ②向行政机关控诉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医疗机构不管是公立还是私营,均不乏违法行为。公立医院常见的违法行为有过度医疗、篡改病历、拖延封存复印病历,尤其是后两项,给维权的患者取证带来很大困难,很多时候患者只有投诉到卫健委,才能解决病历的取证问题。私营医院的违法行为非常多,虚假广告、夸大治疗效果、非法行医、伪造病历、过度医疗,甚至非法行医、无资质行医等等,控告投诉不仅可以促进医疗市场的规范,还是一个有效的维权手段。虽然存在地方卫健委等行政机构偏袒医疗机构的行为,但是一级一级的反复投诉,甚至信访,均属合法维权,并不属于医闹。

  ③要求当事医务人员对引起医疗纠纷的诊疗行为给予解释合理合法,录音取证也属于合法行为;在营业场所不采取扰乱就医秩序的维权行为,如静坐,向求医人群控诉医院的违法行为、自己遭受的损害、医院的恶劣态度,要求和负责人见面协商,在营业场所展示自己的医疗损害等等(明文规定的扰乱医疗秩序的具体医闹行为一般为堵门、打横幅、大声喧嚣、驱赶就医人员及医务人员等);请求媒体报道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但是必须内容符合事实,不能捏造及夸大事实,不然涉嫌侵害名誉权;通过自媒体,如微博、知乎账号、微信公账号、头条、大鱼号、百家号控诉医疗机构违法行为,通过网络平台,如天涯、红网、小红书等等发布医疗机构违法行为也是合法的,但是同样必须内容符合事实,不能捏造及夸大事实,不然涉嫌侵害名誉权;打12345市政府热线电话投诉,要求协商调解不违法;未达出院标准不出院,拖欠医疗费用要求与医疗纠纷同时协商解决不违法。

  一般来说,公立医院,特别是大医院对上述促成调解的措施并不“感冒”,如果医疗机构毫无调解诚意,走司法程序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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