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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代理湖南岳阳熊先生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案胜诉

发布时间:2024/3/19 阅读量:9

八个无罪成功律师郑贴侨 18907390038


  我所苗薇薇律师、刘子佳律师,代理湖南岳阳熊先生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案,经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法院审理获得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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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先生(化名)是湖南省岳阳市某市场大棚的租户,拥有经营权。由于“楼区大棚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棚改项目”),熊先生租赁的大棚被纳入征收范围内。2019年8月,熊先生依法向征收部门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棚改项目”下其中的四项内容。后来,由于征收部门未在法定期限内公开所申请的信息,遂熊先生将征收部门起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后,责令征收部门15个工作日内重新对申请公开的信息作出答复。

  但是,征收部门给予的回馈中,对于熊先生申请的第一、四项信息拒绝公开,理由是熊先生不是这两项信息公布的对象。

  熊先生认为,征收部门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并且其违反法律规定未全面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因此,熊先生委托冠领律师进行起诉进一步维权。

  二审庭审中,原、被告进行一番陈述后,案件的争议焦点归咎于以下两点:

  申请日期是否超过起诉期限

  四项信息是否应当公开

  冠领律师提出:本案中,征收部门于2020年5月18日作出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熊先生收到答复后,于2020年7月15日向法院邮寄起诉状,当时,并未超过六个月的法定起诉期限。征收部门称超过法定起诉期限并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除此之外,本案中,熊先生是涉案房屋的承租人,对被征收房屋有重大添附行为,征收部门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是应当保障承租人熊先生的合法权益,因此,对征收补偿协议中涉及熊先生权益的部分应当予以公开。

  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冠领律师的部分观点,判决责令征收部门公开“棚改项目”中涉及熊先生权益的部分以及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

  胜诉判决:




(文中图片均来源于网络,若有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单位)

 

撰稿:吕金孺
类型:A 类稿
编辑:宗文纲
审稿:董主编
法务:刘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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