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包括哪些
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包括以下方面:
1.离婚案件:
(1)婚姻关系证明;
(2)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3)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
(4)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5)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
(6)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7)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8)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
2.抚育案件:
(1)户口簿或其他证明被告负有抚育义务的证明材料;
(2)属离婚后的子女抚育纠纷,应提供离婚证据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3)有关双方经济收入及抚育能力的证明材料。
3.扶养案件:
(1)原、被告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2)原告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经济状况及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
(3)有关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负担能力的证明材料。
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原则
1.合法原则。婚姻家庭纠纷涉及个人和家庭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内容。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的很大部分针对的就是婚姻家庭生活领域。
2.公平原则。不管是夫妻反目,还是父母子女矛盾激化,背后的原因往往是复杂的。
3.婚姻自由原则。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我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干涉。
4.自愿原则。调解的原则是自愿,利用任何方式对当事人施加强制都是违法的。
三、诉讼离婚可以不到场吗
若原告本人因不能表达意志等客观原因无法出庭并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可由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否则,法院将按自动撤诉处理,而且撤诉后的六个月内,原告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法律快车提醒,法院开庭而被告故意不到庭的,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
邵阳婚姻继承律师事务所 (http://www.smlaw8.com/hunyinjicheng)提供邵阳市婚姻继承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